(一)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各學校根據(jù)自身辦學目標、辦學定位、辦學特色和上級有關精神,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明確招生章程、招生計劃、招生對象范圍、報名條件方式、綜合評價辦法、招生錄取方式、收費標準、咨詢電話、申訴渠道、監(jiān)督管理措施等,其中綜合評價辦法應重點突出學校特色。各學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須經(jīng)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于2023年5月9日前報市教育局審核備案,并適時向社會公布。
(二)接受學生報名
1.每所自主招生報名對象均面向全市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含在我市初中學校就讀以及在外地就讀返回我市參加中考的學生)。各初中學校要做好學生服務和宣傳工作,特別提醒非本市戶籍的普通借讀生,大膽報名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把握機會入讀相關公辦優(yōu)質普通高中。
2.自主招生報名時間安排在2023年5月15日至18日,資格審核時間是5月15日至19日。
3.有報名意向的學生必須統(tǒng)一登錄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統(tǒng)(http://zsks.edu.foshan.gov.cn)進行報名登記,填報一所自主招生學校,根據(jù)該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要求上傳資料并點擊“確認”按鈕。學生提交“確認”后不得取消或更改所選報學校,逾時未提交“確認”的報名信息無效。
4.各招生學校登錄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統(tǒng)瀏覽“已確認”的學生報名資料,審核考生的報名資格,并點擊“審核通過”或“審核不通過”。
5.報名學校在學校官網(wǎng)公示符合自主招生報名資格的學生名單。學生亦可登錄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統(tǒng)查看自主招生報名資格審核結果。
(三)志愿填報
考生只有參加自主招生報名且報名資格已審核通過,才獲得相關自主招生學校的志愿填報資格。
考生必須按全市統(tǒng)一安排時間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并參加我市中考,考生只能選報其中一所學校,不能多報或兼報。自主招生學校志愿單列安排在提前批第 一層,被學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批次(層次)志愿錄取;未被自主招生學校錄取的考生,繼續(xù)按志愿表投檔,不影響后續(xù)批次錄取。
(四)學校組織綜合評價
中考結束后安排同一天時間,由各學校自行組織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開展自主招生綜合評價。各學校綜合評價結果應在中考結束后5天內對考生公布,對結果有疑問的考生可申請復核。各學校在中考結束后7天內將評價結果上傳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統(tǒng),逾期不予受理。
(五)確認錄取
市招生辦參照考生中考成 績,根據(jù)考生志愿、綜合表現(xiàn)評定檔案及綜合評價結果,予以投檔錄取。
1.錄取學生綜合表現(xiàn)評定須達到B等級(含B等級)以上。
2.分類設置各自主招生學校中考成 績控制線:
(1)數(shù)理、科技、人文、思政等4個類別共9所招生學校根據(jù)有效填報該校自主招生志愿考生中考文化科成 績(不含加分)平均分下調60分,劃定該校自主招生最 低控制線(注:“有效填報該校自主招生志愿”是指已完成該校自主招生報名和確認,且填報該學校志愿,并參加該學校綜合評價考核)。
(2)體藝和國防軍事等2個類別共7所招生學校根據(jù)該校招生工作方案,劃定該校自主招生最 低控制線。
3.符合控制線上考生按學校綜合評價結果從高到低錄取,若招生學校計劃數(shù)末名有兩人或以上考生綜合評價結果相同,則采用“同分比較原則”優(yōu)先者錄取;未能達到控制線的考生不予錄取,參加后續(xù)批次錄取。
4.未完成自主招生計劃自動收回,轉為該校普通生計劃或體藝類計劃在后續(xù)批次招生錄取。
5.錄取結果由自主招生學校予以公布。
相關要求
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干涉學生自主選擇報名,不得強迫考生報考指定學校,不得委托或變相委托社會機構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考試及各類培訓班,不得委托或組織推薦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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